记者付莉莉 又到了3月15日,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回顾过去的一年,“AI假冒明星带货”、“专业轰炸演员”操纵舆论、“大数据谋杀”等新骗局取代了传统造假,投诉成为“最脆弱的领域”。 “我以为是李子萌博士推荐的,所以我就很放心了。”回忆起2025年初的直播购物经历,来自江苏的消费者张强(化名)似乎仍心有余悸。屏幕另一边,一位“央视新闻主播”用他特有的友善语气推销一种名为“深海多烯鱼油”的产品,声称该产品可以治疗头晕、手部麻木。张强上前点了一份,但最终,他收到的却是普通的糖果。几个月后,当国内首例AI明星虚假广告事件曝光时,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发现的完全是一场“数字骗局”。张强的经历并非孤例。 2025年8月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人工智能“深度造假”名人声音的侵犯道德权利案件。一家公司在未获得图书销售许可的情况下,利用人工智能合成了与著名教育专家李木萌极其相似的声音。法院最终判令卖方赔偿12万元并赔礼道歉。主案法官认为,只要人工智能合成的语音能够让公众识别特定自然人,就属于表达权的保护范围。 面对风波,监管机构发起严厉攻击。 2026年2月,《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办法》和《直播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》两项新规定将正式生效,行业特里认为,这是行业从“疯狂增长”向“标准化、提质化”转变的重要关口。 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首次明确直播电商平台、直播间经营者、主播、MCN机构四类主体的法律责任,形成闭环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监管司司长朱剑桥表示,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,强化规范监管。二是安装针对人工智能滥用的“过滤器”。针对人工智能技术滥用问题,新规特别要求,对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、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人员进行明确标识,并持续提醒消费者。朱晓娟 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表示,该规定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也为解决“假冒名人销售产品”的困惑提供了法律依据。三是流量控制机制。监管部门可以对直播间违规信息进行通报,直播平台可以采取限制流量、暂停直播甚至注销账号等措施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首席专家李明涛表示,在以流量为中心的电商模式下,流量监管能够对违法经营者的收入来源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,具有传统罚款无法比拟的震慑作用。监管打击不仅针对虚假宣传,还针对平台自身规则的滥用。针对大数据“擦除熟悉”问题,“监管监管总局”《网络交易平台管理办法》明确禁止平台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,在相同交易条件下销售同一种商品,在下面设定不同的价格。问题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。山东省德州市的苏先生在直播间以138元的价格买了一套烤鱼,但收银台的价格是148元。当一家人很少购物的时候,查看账户时,价格又回到了138元。四川省南充市居民石某在账单上点了一份39.9元的热菜,但从“少数”新顾客那里发现,价格仅为29.9元。朱晓娟表示,新规在平台上划出了红线,遇到这些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投诉或政府监管渠道寻求证据,虽然新规已经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了纠正。在实施过程中,建立健康的数字生态系统仍然是一个挑战。首先,识别困难。在遇到有关AI生成“死螃蟹”视频的投诉后,高先生坦言:“希望平台能优化程序,识别AI照片和视频。有些太逼真了,客服可能无法用肉眼辨别真假。”二是维权成本高。遭遇大数据造成的“熟悉度破坏”后,消费者朱某自问:“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,如何证明这是‘熟悉度破坏’?如何固定证据?平台和卖家总会有一系列说辞。”此外,法律体系仍需完善。全国人大代表卢曼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议修改电子商务法,以增强其规范新型不正当竞争的能力。他认为,一些平台利用“算法推荐”伪装卖家,迫使激烈竞争,直播电商“人店分离”、“缺货”套路等新问题值得指出。业内专家指出,构建良性的数字生态系统需要三个保障:即法律网络必须织入严格的技术漏洞、道德统治者必须评估创新的极限、协同治理的力量必须产生社会共识。随着监管框架的明确,透明、公平、可信的网络平台交易环境将逐步增强消费者信心,促进形成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。
(编辑:何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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